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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
作者:未知    文章来源:未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08-02

    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两方。
    名义股东,在公司对外活动中,表现股东身份,包括在工商登记材料、在公司股东名册、在公司对外宣传等情况时以股东身份出现。
    隐名股东,对公司实际出资,并在公司内部实际行驶股东权利,但不对外公示。
   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(显名投资)、另一方实际出资(隐名投资)的,出现纠纷的,实际出资人首先需通过诉讼确定自己的合法股东身份。
    在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,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(隐名股东)对公司享有股权:
1、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
       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    
2、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
       如以参加公司股东会议、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
3、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
       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,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

    如双方未约定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,且出资人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的,则是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关系,出资的资金按借款性质处理。

文章录入:lawyerxu    责任编辑:lawyerxu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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